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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七届南昌大学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13


各学院:

为切实提高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同时选拔优秀团队参加2021年第七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经研究决定,于20215月至6月举办第七届南昌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为了做好我校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及萌芽板块三个赛道的赛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我敢闯,我会创。

二、组织机构

本次大赛在南昌大学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由创新创业学院、教务处联合主办,信息工程学院承办。

大赛设立校级组织委员会(简称大赛组委会),由党委宣传部、团委、计划财务处、教务处、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学生工作处、招生与就业工作处(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校友(董)会工作办公室、技术转移中心、国际事务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创新创业学院主要负责人和各学院分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负责人组成,刘耀彬副校长担任组长。大赛组委会下设协调工作办公室,挂靠在创新创业学院,负责大赛的具体组织实施。

各学院组建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大赛日常工作。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成立相应的机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学生工作、教学、科研领导担任,成员若干,并确定一名学院联络员。学院工作小组负责校级初赛的组织实施、项目评审和推荐等工作,要充分调动师生的积极性,提高学生参与面,并争取涌现出一批高水准、高质量的重点项目。

大赛设立评审委员会,由大赛组委会邀请行业企业、创投风投机构、大学科技园、高校和科研院所专家组成,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

三、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各赛道参赛项目类型详见附件)。

2.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须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等;已在主管部门完成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真实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在国赛通知发布前,已获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或在2020年及之前任意一个年度的收入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省赛时提供投资协议、投资款证明等佐证材料。

4.参赛项目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须尊重中国文化,符合公序良俗。

5.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报名参赛。

6.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历届省级获奖但未在全国大赛获得金奖和银奖的项目(含主赛道以及其他赛道)也可报名参赛,如比赛成绩排名靠前可推荐至全国参赛,不再颁发相同层次及以下的省级荣誉。

7.参赛人员(不含师生共创参赛项目成员中的教师)年龄不超过35岁(198631日之后出生)。

8.各单位负责审核本单位送报参赛对象资格。

四、参赛组别和对象

(一)高教主赛道: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主赛道分为本科生创意组、研究生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比例分别为23311。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本科生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 在国赛通知发布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团队负责人及成员须均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或专科生。

2)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2.研究生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国赛通知发布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团队负责人和团队成员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本专科生。

(2)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3.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83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6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4.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831日前注册);或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83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

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6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5.师生共创组。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或者教师与学生共同参与创业且教师所占权重比例大于学生(如已注册成立公司,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的项目,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如已注册成立公司,公司注册年限不得超过5年(20163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2)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6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2161日前正式入职)。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参加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创意组、创业组

1.公益组。

1)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2)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3)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本组比赛。

2.创意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2)参赛项目在国赛通知发布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3)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允许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3.创业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2)参赛项目在国赛通知发布之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定代表人。

3)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允许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三)萌芽赛道

1.参与对象:

普通高级中学在校学生。参赛学生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鼓励学生以团队为单位参加(团队成员原则上不超过15人),允许跨校组建团队。

2.项目推荐:

1)项目应紧密融合学习、生活、社会实践,能创造性地解决问题或提供解决思路,具有可预见的应用性与成长性,可以是教育部公布的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名单中学生赛事获奖项目或作品。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

2)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须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五、校赛工作安排

1、参赛报名

参赛报名(510 -6 1日)。参赛团队可通过登录https://cy.ncss.cn/ 进行报名。大赛报名截止时间由各单位根据校赛初赛安排自行决定,但不得晚于 6 1日。

2、高教赛道、红旅赛道赛事安排

1)校级初赛(61日前)

初赛由学院组织评审,比赛环节、评审方式等由各学院自行决定。但所有项目必须在网上报名,否则项目无效。

学院以初赛报名项目数为基数,按照本学院申报项目总数20%的比例推荐进入复赛的项目数,除去高教主赛道创意组,其他赛道组别中的研究生为项目负责人的比例不得低于30%

毕业5年内校友的参赛项目可直接入围复赛,不占学院推荐指标,但纳入学院完成项目范畴。

2)校级复赛(64 -6日)

以各学院初赛报名项目数(即各学院在报名网站上的项目统计数)为基数以相应比例遴选各学院进入校级复赛的项目数,晋级校赛复赛项目需在组委会指定网站(https://iep.ncu.edu.cn/ncdx/)注册报名并上传路演PPT、商业计划书电子版。大赛评审委员会对入围复赛项目进行评审。

3)校级复活赛(619日)

大赛评审委员会对报名参加复活赛的项目进行评审,复活成功的项目将进入校级决赛。

4)校级决赛(619-20日)

举行现场决赛(现场路演、答辩),并按省里给予指标数择优推荐参加省赛。

大赛组委会将根据各学院大赛组织和项目获奖情况评出优秀组织奖和先进集体奖,给予一定奖励;并列入学院年终考核体系,在本科教学状态评估中予以体现。

六、奖励设置及经费资助

(一)参赛项目奖励设置及经费支持

参赛项目奖项设置以晋级复赛项目数为基准,一等奖:10%、二等奖:15%、三等奖:25%、优秀奖50%。各奖项根据大赛报名情况分类、分组评定。

(二)学院奖励设置及经费支持

1、经费保障。

为保障第七届南昌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顺利展开,学校将给予各学院竞赛经费资助。经费主要用于学院大赛组织、发动、宣传,优质项目培训,比赛评审等。经费使用应本着厉行节约、专款专用的原则,不得随意挪用。另外给予具体承办单位一定的支持经费。

学院竞赛组织经费支持标准一览表

学院人数(本科生+研究生)

支持经费

1000人以下

5000

1000-2000

6000

2000-3000

8000

3000人以上

10000

2、学院组织工作奖励。

大赛将评选10个先进集体奖和10个优秀组织奖。

1.大赛组委会以积分的方式进行先进集体评选,积分排名前10的学院入选先进集体,计分如下(以项目获得的最高奖项计算):

1)校赛

一等奖:项目推荐学院计15分,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计12分,排名2~5的每个队员所在学院计6分。

二等奖:项目推荐学院计12分,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计10分,排名2~5的每个队员所在学院计5分。

三等奖:项目推荐学院计10分,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计8分,排名2~5的每个队员所在学院计4分。

优秀奖:项目推荐学院计8分,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计6分,排名2~5的每个队员所在学院计3分。

2)江西省赛

金奖:项目推荐学院计20分,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计18分,排名2~5的每个队员所在学院计8分。

银奖:项目推荐学院计18分,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计16分,排名2~5的每个队员所在学院计6分。

铜奖:项目推荐学院计16分,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计14分,排名2~5的每个队员所在学院计5分。

3)全国赛

金奖:项目推荐学院计30分,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计30分,排名2~5的每个队员所在学院计12分,其他队员不计分。

银奖:项目推荐学院计25分,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计25分,排名2~5的每个队员所在学院计10分,其他队员不计分。

铜奖:项目推荐学院计20分,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计20分,排名2~5的每个队员所在学院计8分,其他队员不计分。

2.大赛组委会按各学院推荐项目完成率进行优秀组织奖评定。学院推荐项目完成率为学院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的申报的项目数/学院推荐项目计划指标。推荐项目完成率排名前10的学院入选优秀组织奖。

七、工作要求

1、项目征集要求。

各学院要注重鼓励开展师生共创,推进科技成果转化落地;要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及其他各类创业大赛项目组队参赛;要深挖校友资源,寻找、动员、帮助符合参赛条件的校友参赛。

2、项目指标要求。

根据省厅对各高校参赛项目数量指标要求,结合我校参加“互联网+”大赛的经验以及各学院学生历年创新创业大赛、学科竞赛情况,现对各学院学生参赛项目数量提出要求,项目数完成情况将纳入2021年度学院本科教学状态评估指标体系中(以参赛项目申报学院为统计依据)。具体参赛项目数量见附件1

3、校级初赛要求

学院确定初赛时间和形式后报送大赛组委会(见附件3),并请提前3天在办公网公布。大赛组委会将适时对初赛情况进行抽查。

4、项目提交要求

请学院将推荐征集表(见附件4),征集表只要提交推荐进入校级复赛的项目,学院所有项目汇总表(附件5)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纸质版盖章后材料统一汇总好,由学院联络人将申报材料于62日前报送到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智华科技楼A区创新创业学院203办公室),电子稿统一发送至胡梦园(创新创业学院)OA邮箱。晋级校赛复赛项目还需在组委会指定网站(https://iep.ncu.edu.cn/ncdx)注册报名并上传路演PPT、商业计划书电子版。

5、其他要求。

为便于信息沟通和交流,请参赛师生加入第七届大赛钉钉群:35221952

八、其他事项

如有未尽事宜请联系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徐波、胡梦园,电话:0791-83968997

附件:

1.第七届南昌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学院项目指标

2. 第七届南昌大学“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时间进度表

3.第七届南昌大学“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级初赛安排表

4.第七届南昌大学“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征集表

5.第七届南昌大学“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征集汇总表

6. 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大赛组委会  

202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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