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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四届南昌大学“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4-16

关于举办第四届南昌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南大创函〔20182

各学院:

为切实提高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同时选拔优秀团队参加2018年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经研究决定,于20183月至5月举办第四届南昌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勇立时代潮头敢闯会创 扎根中国大地书写人生华章

、组织机构

本次大赛在南昌大学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由创新创业学院、教务处、招生与就业工作处(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学生工作处、共青团南昌大学委员会联合主办,信息工程学院承办。

大赛设立校级组织委员会(简称大赛组委会),由党委宣传部、团委、计划财务处、教务处、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学生工作处、招生与就业工作处(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校友(董)会工作办公室、科技园、创新创业学院主要负责人和各学院分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负责人组成,朱友林副校长担任组长。大赛组委会下设协调工作办公室,挂靠在创新创业学院,负责大赛的具体组织实施。

各学院组建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大赛日常工作。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成立相应的机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学生工作、教学、科研领导担任,成员若干,并确定一名学院联络员。学院工作小组负责校级初赛的组织实施、项目评审和推荐等工作,要充分调动师生的积极性,提高学生参与面,并争取涌现出一批高水准、高质量的重点项目。

大赛设立评审委员会,由大赛组委会邀请行业企业、创投风投机构、大学科技园、高校和科研院所专家组成,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

三、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以上各类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85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初创组。

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3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

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53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3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就业型创业组。

参赛项目能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主要面向高职高专院校的创新创业项目(高职高专院校也可申报其他符合条件的组别),其他高校也可申报本组。若参赛项目在20185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若参赛项目在20185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

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师生共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五、新增“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大赛增设“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拟参加全国“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和江西省“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可同时参加主赛道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比赛。

六、校赛工作安排

1、初赛。

初赛由各学院组织,具体形式由各学院自行决定,可组织专家对参赛项目进行评审,也可组织现场路演、答辩。学院以初赛报名项目数为基数,按照本学院申报项目总数10%的比例推荐进入复赛的项目数。学生人数在300以下的学院,项目数达到了指标要求但未满10项,可以推荐1项。毕业5年内校友的参赛项目可直接入围复赛,不占学院推荐指标,但纳入学院完成项目范畴。因省里分配给学校参加江西省“红色筑梦之旅”活动项目数非常有限,各学院可以推荐1个符合条件的优质项目作为参加江西省“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候选项目(见附件3)。

初赛截止时间为513日。

学院确定初赛时间和形式后报送大赛组委会(见附件4),并请提前一周在办公网公布。大赛组委会将适时对初赛情况进行抽查。

初赛前,各学院如需专家对重点培育项目进行辅导,请于427日前将项目名单(见附件5)报送大赛组委会,大赛组委会将择期予以统一安排。

2、复赛。

5月中旬大赛评审委员会对入围复赛项目进行会评(主要考察商业计划书),评出入围决赛项目、三等奖项目和优秀奖项目。

3、决赛。

5月下旬大赛组委会将举办现场决赛,决赛包括现场路演和答辩环节,决出一、二等奖,并按省里给予指标数择优推荐。

大赛组委会将根据各学院大赛组织和项目获奖情况评出优秀组织奖和先进集体奖,给予一定奖励;并列入学院年终考核体系,在本科教学状态评估中予以体现。

七、奖励设置及经费资助

(一)参赛项目奖励设置及经费支持

参赛项目奖项设置以晋级复赛项目数为基准,一等奖:10%、二等奖:15%、三等奖:25%、优秀奖50%。各奖项根据大赛报名情况分类、分组评定。

学校将给予获三等奖以上的项目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资助经费主要用于项目调研、参赛材料制作等,并优先考虑入选“青苗项目培育计划”。

(二)学院奖励设置及经费支持

1、经费保障。

为保障第四届南昌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顺利展开,学校将给予各学院竞赛经费资助。经费主要用于学院大赛组织、发动、宣传,优质项目培训,比赛评审等。经费使用应本着厉行节约、专款专用的原则,不得随意挪用。

学院竞赛组织经费支持标准一览表

学院人数(人)

支持经费(元)

1000以下

4000

1000-2000

5000

2000以上

6000

2、学院组织工作奖励。

大赛将评选8个先进集体奖和8个优秀组织奖。

1.大赛组委会以积分的方式进行先进集体评选,积分排名前8的学院入选先进集体,计分如下(以项目获得的最高奖项计算):

1)校赛

一等奖:项目推荐学院计15分,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计12分,排名2~8的每个队员所在学院计6分,其他队员不计分。

二等奖:项目推荐学院计12分,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计10分,排名2~8的每个队员所在学院计5分,其他队员不计分。

三等奖:项目推荐学院计10分,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计8分,排名2~8的每个队员所在学院计4分,其他队员不计分。

优秀奖:项目推荐学院计8分,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计6分,排名2~8的每个队员所在学院计3分,其他队员不计分。

2)江西省赛

金奖:项目推荐学院计20分,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计18分,排名2~8的每个队员所在学院计8分,其他队员不计分。

银奖:项目推荐学院计18分,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计16分,排名2~8的每个队员所在学院计6分,其他队员不计分。

铜奖:项目推荐学院计16分,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计14分,排名2~8的每个队员所在学院计5分,其他队员不计分。

3)全国赛

金奖:项目推荐学院计30分,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计30分,排名2~8的每个队员所在学院计12分,其他队员不计分。

银奖:项目推荐学院计25分,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计25分,排名2~8的每个队员所在学院计10分,其他队员不计分。

铜奖:项目推荐学院计20分,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计20分,排名2~8的每个队员所在学院计8分,其他队员不计分。

2.大赛组委会按各学院推荐项目完成率进行优秀组织奖评定。学院推荐项目完成率为学院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的申报的项目数/学院推荐项目计划指标。推荐项目完成率排名前8的学院入选优秀组织奖。

八、工作要求

1、项目征集要求。

各学院要注重鼓励开展师生共创,推进科技成果转化落地;要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及其他各类创业大赛项目组队参赛;要深挖校友资源,寻找、动员、帮助符合参赛条件的校友参赛。

2、项目指标要求。

根据省厅对各高校参赛项目数量指标要求,结合我校参加互联网+”大赛的经验以及各学院学生历年创新创业大赛、学科竞赛情况,现对各学院学生参赛项目数量提出要求,项目数完成情况将纳入2018年度学院本科教学状态评估指标体系中(以参赛项目申报学院为统计依据)。具体参赛项目数量见附件1

3、项目提交要求。

请学院将项目征集表(见附件6)和学院汇总表(见附件7)纸质版各1份盖章材料统一汇总好,由学院联络人将申报材料于2018514日前报送到大赛组委会(学工楼515),电子稿统一发送至胡梦园(创新创业学院)OA邮箱。

4、其他要求。

为便于信息沟通和交流,请参赛师生加入创新创业竞赛群594095833(每个项目1名老师+1名学生加群即可),大赛重要资料以及通知文件会在群中发布。

附件:


1. 第四届南昌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时间进度表

2. 推荐参加江西省“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候选项目名单

3.第四届南昌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级初赛安排表

4.重点培育项目名单

5.第四届南昌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征集表

6.第四届南昌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征集汇总表


大赛组委会

2018年4月12日












附件1:第四届南昌大学“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时间进度表

附件2:推荐参加江西省“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候选项目名单

附件3:第四届南昌大学“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级初赛安排表

附件4:重点培育项目名单

附件5:第四届南昌大学“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征集表

附件6:第四届南昌大学“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征集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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